意外險便宜高保障,且意外無所不在,於是大家都知道意外險重要
但...那些情況下不賠呢?
意外必須同時符合 突發、外來、非病因引起
意外必須同時符合 突發、外來、非病因引起
意外必須同時符合 突發、外來、非病因引起
這不是跳針,很重要所以我要打三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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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其他模糊地帶必須交由法院判決
但以下情況是確定不賠的 :
1.故意或違法行為:
酒駕、闖紅燈、雇用殺手、自殺...
2.主力近因確定非意外:
長期過勞 致猝死 或 導致昏倒遭車輾斃、腦中風致殘
3.拒保職業,未誠實告知:
職業為爆破工、特種兵...等拒保行業 以修飾或謊報的方式投保
4.多數意外險將妊娠意外視為 免責條款
因此投保前要特別注意該意外險的免責條款部分
5.危險行為:
高空彈跳、潛水、攀岩、探險、打擂台、賽馬、賽車...等免責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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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險理賠,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 『 主力近因 』
也就是導致傷殘或身故的 『 最直接原因 』
意外理賠邏輯大概如下:
因為突發強光失明 -> 有賠 。 因為黃斑部病變、白內障失明 ->不賠
但保險公司主張拒賠,不一定就真的不能賠
我們假設情境劇:
修路工人因為在大太陽下工作,導致熱衰竭死亡,保險公司主張病因拒賠
但其實這種情況是有機會理賠的
只要主張主力近因 為「在大太陽下工作」才導致「熱衰竭」死亡
向法院申訴,且具備足夠證據或論點
指出主力近因為「意外事故」
是有機會向保險公司爭取理賠的
因此,只要保戶發生意外
保險公司拒賠
保戶認為有模糊地帶 且保留充足證據
即可向法院申訴
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
題外話
意外險以「高保障」為首選 切勿貪圖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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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本型高保費、低保障 = 保費過於高昂,吃掉預算,出事賠的少,不構彌補風險
一般產險意外險,5,000 內就可以做到 500萬完整保障 ,還本型可能30,000元 保費 才換到100萬保障
風險彌補,才是我們買保險的本意,要還本? 請找投資工具 或 乾脆存起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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