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險便宜高保障,且意外無所不在,於是大家都知道意外險重要

但...那些情況下不賠呢?

意外必須同時符合 突發、外來、非病因引起

   意外必須同時符合 突發、外來、非病因引起

      意外必須同時符合 突發、外來、非病因引起

這不是跳針,很重要所以我要打三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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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其他模糊地帶必須交由法院判決

但以下情況是確定不賠的 :

1.故意或違法行為:

酒駕、闖紅燈、雇用殺手、自殺...

 

2.主力近因確定非意外:

長期過勞 致猝死 或 導致昏倒遭車輾斃、腦中風致殘

 

3.拒保職業,未誠實告知:

職業為爆破工、特種兵...等拒保行業 以修飾或謊報的方式投保

 

4.多數意外險將妊娠意外視為 免責條款

因此投保前要特別注意該意外險的免責條款部分

 

5.危險行為:

高空彈跳、潛水、攀岩、探險、打擂台、賽馬、賽車...等免責條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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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險理賠,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 『 主力近因

也就是導致傷殘或身故的 『 最直接原因

意外理賠邏輯大概如下: 

因為突發強光失明 -> 有賠   。  因為黃斑部病變、白內障失明 ->不賠

 

但保險公司主張拒賠,不一定就真的不能賠

我們假設情境劇:

修路工人因為在大太陽下工作,導致熱衰竭死亡,保險公司主張病因拒賠

但其實這種情況是有機會理賠的

只要主張主力近因 為「在大太陽下工作」才導致「熱衰竭」死亡

向法院申訴,且具備足夠證據或論點

指出主力近因為「意外事故」

是有機會向保險公司爭取理賠的

 

因此,只要保戶發生意外

保險公司拒賠

保戶認為有模糊地帶 且保留充足證據

即可向法院申訴

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

 

題外話

意外險以「高保障」為首選 切勿貪圖還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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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本型高保費、低保障 = 保費過於高昂,吃掉預算,出事賠的少,不構彌補風險

一般產險意外險,5,000 內就可以做到 500萬完整保障 還本型可能30,000元 保費 才換到100萬保障

風險彌補,才是我們買保險的本意,要還本? 請找投資工具 或 乾脆存起來

 

以上,有問題歡迎提出討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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